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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科研[2022]54

    关于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及《忻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院决定启动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承担过高层次科研项目或取得过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获得过高级别科研奖励,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3.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决策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履行委员职责。

    5.应为具有教授职称的在岗在编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承担主持过高等级项目者优先。年龄原则上控制在56周岁(1966930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系(院)要结合《忻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和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及学术发展的需要,遵循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的原则,采用教师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学术委员会委员应为不同学科的教授,原则上一个系(院)推荐1-2位候选人。

    3.请各系(院)于1024日下午6时前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部。

    特此通知。


    科研部

    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