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2022]37号
关于开展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
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我院拟对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范围
2020年及以前年度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科技创新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验收要求
申请结项项目须满足《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规定的结项要求,并提交《结项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到期未完成者予以撤项。
3、结项材料及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于2022年7月22日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原件2份、项目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附在结项报告书后)以及202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1份(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部邮箱xzsykyc@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
4.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5.202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科研部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