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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科研[2020]21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启动2020年度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院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旨在调动全国各方面研究力量、服务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而开展,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2020年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对策研究,具体题目自拟。

    (一)重点课题

    1.旅游业危机(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社会动乱等)影响评价与应对策略研究

    2.文化和旅游领域经济政策研究

    3.文化和旅游融合体制机制研究

    4.文化和旅游国际话语权构建研究

    5.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科技与大数据支撑研究

    6.国家旅游线路(丝绸之路、黄河、长城、长江、大运河等)建设研究

    7.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方法与路径研究

    8.旅游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9.新时代国际旅游营销体制、机制创新及行动方案设计研究

    10.景区预约制度建设与管理机制研究

    11.新时代红色旅游承载的担当与使命

    12.乡村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研究

    (二)一般课题

    1.新冠肺炎疫情后旅游形象恢复与市场振兴研究

    2.新冠肺炎疫情后大陆与台湾、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往来市场重启的重点问题研究

    3.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再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和旅游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构建的启示

    4.我国文旅企业集团跨国并购风险、路径与对策研究

    5.国家重要旅游史料数字化工程研究

    6.新形势下旅游产品开发和创新研究

    7.基于大数据的旅游统计方法、技术与检验研究

    8.自驾线路产品视阈下澜湄旅游城市合作研究

    9.新形势下中国高星级酒店服务管理创新研究

    10.基于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旅游效率评价研究

    11.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人才问题研究

    12.乡村旅游典型分类及扶持政策研究

    13.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

    14.文化和旅游法治保障研究

    15.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产业政策研究

    16.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

    17.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

    18.中国与东盟国家文旅融合发展比较研究

    19.数字文旅的战略重点与政策框架研究

    20.无接触文旅服务模式与管理机制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我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3)有不少于三人参加的课题组。

    注: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者已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或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课题。结项鉴定为“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中所列内容,确定1个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于2020年5月26日前(http://124.205.136.218:8088/xmsb/indexAction!to_applyProcess.action注册下载《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申报书》,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我院将于2020年5月30日审核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项目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字数超过规定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经费资助以及研究期限

    (一)资助额度: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

    (二)研究期限:2020年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应于本年度11月底前完成结项。

    四、结项要求

    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会议评审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1)研究报告:课题负责人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1.5万字。

    (2)成果摘要:课题负责人需提供结项成果摘要,字数不少于3000字。

    科研处

    2020年5月15日